山西70人当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

2020-11-25 19:19 杨文俊 山西日报

11月24日,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。我省70人获得表彰,其中,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镇城底矿通风科监控队副队长马黎明,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工技术中心设计员朱少辉,忻州市代县峪口乡段家湾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主任刘桂珍,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韩利萍等47人荣获“全国劳动模范”称号;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赵爱斌,忻州市人民医院护士长王东华,晋城市上党梆子传习所所长陈素琴,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环城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陈相君等23人荣获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

全国劳动模范每五年评选一次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。今年我省当选的7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中,涵盖了工人、农民、高科技人才、一线抗疫工作者、优秀基层干部等,他们是在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爱岗敬业、锐意创新、勇于担当、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,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、时代楷模。(附表彰人员名单)

(山西日报记者杨文俊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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